校準的內容和項目,只是評定測量裝置的示值誤差,可由組織根據需要自行確定。檢定的內容則是對測量裝置的全面評定,合肥計量校準,要求更全面,計量校準機構,除了包括校準的全部內容之外,還需要檢定有關項目。例如,某種計量器具的檢定內容應包括計量器具的檢定條件、檢定項目、檢定方法、檢定周期和檢定結果的處置等內容。根據實際情況,檢定可以取代校準,而校準不能取代檢定。
計量校準的目的在于量值溯源,溯源的校準結果如何使用是擺在計量器具使用者面前的一個重要工作。從簡單性的思維出發,使用者愿意得到一個這臺儀器能否使用的結論,這是計量檢定要做的符合性判定工作,它具有簡單實用的優點。但是在科技發展的今天,測量儀器的制造技術提高、更新速度加快,出現了大量集合多參數測量的儀器設備,從符合性判斷的前提考量,只有多參數儀器的每一個參數都滿足規定的計量性能要求后才能作出合格的判定結論。如果一個參數不合格,計量校準中心,則整臺儀器的判定結論也是不合格,按照《計量法》的規定,計量校準單位,不合格的計量器具是不能使用的,這在客觀上就會造成使用者的成本增加。因此簡單考慮計量器具的符合性判斷需求并不是有效的技術手段(依法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除外),此時計量校準則可以有效地解決這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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