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校準活動什么時候啟動“偏差”?
1、對于“檢定”結論“不合格”,“計量確認”誤差又在使用要求范圍內的,可以接著使用,無需啟動偏差處理。
2、對于“檢定”結論“不合格”,誤差已經超出使用要求范圍,電子儀器校驗,而且屬于“直接或間接影響產品質量”設備的“關鍵或主要”儀表,應當啟動偏差調查。
3、對于“檢定”結論“合格”,但是檢定過程“初始測試值”已經超出使用要求誤差范圍的,屬于“直接或間接影響產品質量”設備的“關鍵或主要”儀表,也應當啟動偏差調查。檢定過程可以將儀表進行維修、調整、校“準”,使之“檢定合格”,繼續使用。
4、對于“校準”誤差在使用要求范圍內的,可以接著使用,無需啟動偏差處理。
5、對于“校準”誤差已經超出使用要求范圍的,屬于“直接或間接影響產品質量”設備的“關鍵或主要”儀表,淮南儀器校驗,也應當啟動偏差調查。校準過程可以將儀表進行維修、調整、校“準”,使之“誤差在使用要求范圍內”,測量儀器校驗,繼續使用。
校準的主要依據是組織根據實際需要自行制定的《校準規范》,或參照《檢定規程》的要求,在《校準規范》中,組織自行規定校準程序、方法、校準周期、校準記錄及標識等方面的要求。因此,《校準規范》屬于組織實施校準的指導性文件。校準周期由組織根據使用計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確定。可以進行定期校準,儀器校驗單位,也可以不定期校準,或在使用前校準。校準周期的確定原則應是在盡可能減少測量設備在使用中的風險的同時,維持小的校準費用。可以根據計量器具使用的頻次或風險程度確定校準的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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